1. 招标条件
按照本单位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要求,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拟进行公开招标,以综合评分法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如贵单位有意愿,请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起春风十里路,向东经烟花三月路
2.1.2 项目规模: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西起春风十里路,向东经烟花三月路、规划曙光路上跨金湾河,与金湾快速路设部分互通立交后向东至进修路,路线总长约2.5km。全线为双向6车道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辅道为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桥梁采用城-A级荷载等级。总投资暂估135920万元(工程建安费984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084万元,预备费12356万元)。
2.1.3 最高限价:13万元。
2.1.4 工作周期: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收到完整前期资料后,要求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备案,取得政法委的备案意见。
2.1.5 质量要求:合格。最终通过政法委审批。
2.2招标范围:通过真实有效的对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的资料收集、调查、识别、分析,按照现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取得备案意见等在内的全过程服务,满足政法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在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扬委发[2022]11号)名录内。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颁发的扬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6.2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至1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大厦19楼)。
4.3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大厦19楼)领取比选文件。报名费用2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9时30分(暂定,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
邮编:/邮编:2250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张磊
电话:/电话:180123461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412893995@qq.com
2023年1月10日